首頁只放定位個案所需資訊

記本人姓名、計劃全名、個案編號、官方聯絡和文件位置,完整身份證及銀行資料不必寫在隨身便條。多個福利各用一行,避免相似津貼互相誤用編號。若尚未正式提出申請,標示查詢中而非憑通話就寫已申請,狀態清楚才知道下一步要等甚麼。

參考資料:[1]

通話紀錄要可還原問題

每次記日期、聯絡單位、你問的具體事項、對方答覆與要求,尤其記適用期間和是否需補件。不把職員說可以查詢寫成已批准,也不把家人自己的理解加進官方原意。聽不清楚可要求重述,通話後用幾句摘要回看,必要時按指定渠道確認關鍵內容。

參考資料:[1]

用待辦欄落實跟進

每個要求列負責人、所需文件、期限及完成證據,提交後留收件或發送紀錄。家人輪流幫忙時先看最新一行,避免再次致電問同一問題或交出不同版本。沒回覆則按約定時點引用原編號追問,不能因沒有消息自行當作接受,也不必每天向多個單位重複提交。

參考資料:[1]

定期整理但保留重要版本

把已結案問題移到歷史頁,正式決定和交件版本仍按需要保存;過期電話或地址標註失效。本人應知道紀錄在哪裏、誰可查看,家庭共享只限協助範圍。若紀錄遺失或寫錯,按可核實證據更正並註日期,不憑記憶補成看似正式的逐字答覆。

參考資料:[1]

常見問題

需要錄音才算有通話紀錄嗎?

可先用清楚筆記記日期、問題和下一步,並按需要向官方確認關鍵事項。錄音相關安排另需尊重實際規則與在場人士,不自行假定。

參考資料:[1]

有兩個編號應保留哪個?

先問各自是查詢、申請還是其他程序編號,標用途並建立關聯,不任意刪除其中一個,避免日後找不到早期交件。

參考資料:[1]

家人說已交件但沒有證明怎樣辦?

記實際已知日期和方式,再向接收單位核實是否收到及缺甚麼。不要把未確認的口頭記憶寫成正式收件結果。

參考資料:[1]

表格要寫到每一句對話嗎?

不用,重點是問題、已確認答案、限制與待辦。簡明且準確的摘要較容易接手,無關閒談和敏感內容可避免記入共用欄。

參考資料:[1]

資料來源

以下為本文使用的官方資料。核對日期不代表官方條款將維持不變。

  1. 社會福利署:公共福利金申請辦法及津貼發放
    資料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