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曆首頁先寫適用計劃

廣東與福建計劃有各自指定省份的居住規定,符合規定者的全年領款安排不能套到一般在港津貼。先記計劃名稱、付款年度起止與獲告知的日數計法,六十天等要求應連同適用條件核對。不要把家人一月至十二月的旅行表直接當成官方付款年度紀錄。

參考資料:[1] [2]

一程一行連回證明

每行列離開指定省份、返回日期、目的地與證明位置,遇到同日往返也先留下事實。票據、出入紀錄或其他材料可按月份存放,自己計算的天數註明暫計。出境日與回程日如何算、跨省旅行有何影響,應問社署,不用自行發明只要當晚回家就不算離開等規則。

參考資料:[1] [2]

用例子檢查資料缺口

例如某付款年度由九月開始,十月回港兩周、十二月往另一省探親,兩段行程都應在該年度表內。原預定回程若因住院更改,要保留實際日期及原因。這是整理示例,並非直接判定符合資格;把例子中的日期改成個人真實紀錄後,再交辦事處確認計法。

參考資料:[1] [2]

每月整理勝過年底重建

選固定日期對照手機行程、交通票據和家人筆記,發現差異先標待查,不把不確定日子填成確定。接近可能影響要求的安排時提早聯絡負責辦事處,省份或定居計劃改變更須先查通知與批准。保留每次修訂版本,避免補件時無法解釋前後總日數不同的原因。

參考資料:[1] [2]

常見問題

只記回香港的日子足夠嗎?

未必,去另一省份亦可能涉及指定省份的居住紀錄。宜記所有離開與返回的行程,再按官方要求確認哪些資料需要提交。

參考資料:[1] [2]

六十天可以跨付款年度合計嗎?

不要自行跨年度合併。先確認每個付款年度起止與要求,行程跨界時把實際日期分列,請辦事處說明如何計算。

參考資料:[1] [2]

忘了短途行程日期怎樣辦?

先找可核實紀錄並標示不確定範圍,向辦事處說明缺資料和查證進度。不能憑大概印象補出看似精確的日期。

參考資料:[1] [2]

資料來源

以下為本文使用的官方資料。核對日期不代表官方條款將維持不變。

  1. 社會福利署:廣東計劃:資格、居住與申請安排
    資料核對:
  2. 社會福利署:福建計劃:資格、居住與申請安排
    資料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