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福建計劃的居住紀錄怎樣管理?付款年度日曆示例

先看重點
先向社署確認個人的付款年度起止,再逐次記錄在指定省份居住的日期與證明,預定行程和實際紀錄分開。
日曆首頁先寫適用計劃
廣東與福建計劃有各自指定省份的居住規定,符合規定者的全年領款安排不能套到一般在港津貼。先記計劃名稱、付款年度起止與獲告知的日數計法,六十天等要求應連同適用條件核對。不要把家人一月至十二月的旅行表直接當成官方付款年度紀錄。
一程一行連回證明
每行列離開指定省份、返回日期、目的地與證明位置,遇到同日往返也先留下事實。票據、出入紀錄或其他材料可按月份存放,自己計算的天數註明暫計。出境日與回程日如何算、跨省旅行有何影響,應問社署,不用自行發明只要當晚回家就不算離開等規則。
用例子檢查資料缺口
例如某付款年度由九月開始,十月回港兩周、十二月往另一省探親,兩段行程都應在該年度表內。原預定回程若因住院更改,要保留實際日期及原因。這是整理示例,並非直接判定符合資格;把例子中的日期改成個人真實紀錄後,再交辦事處確認計法。
每月整理勝過年底重建
選固定日期對照手機行程、交通票據和家人筆記,發現差異先標待查,不把不確定日子填成確定。接近可能影響要求的安排時提早聯絡負責辦事處,省份或定居計劃改變更須先查通知與批准。保留每次修訂版本,避免補件時無法解釋前後總日數不同的原因。
常見問題
資料來源
以下為本文使用的官方資料。核對日期不代表官方條款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