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長者考慮廣東或福建計劃,離港前如何核對租約安排?

先看重點
福利計劃與公屋租約是兩套安排,離港定居前要分別向社署及屋邨辦事處核實戶籍、居住與通知事項。
先看公屋家庭的實際狀況
列租約上的住戶、誰會離港、誰仍留港及預計時間,避免只問長者可否到內地養老。廣東福建計劃的資格資料不能取代房屋署對租約和居住的處理。若家人以為只要有人留下便沒有問題,仍應帶實際資料查詢,不由家庭自行推斷戶籍或租約結果。
把兩邊問題分開問
社署方面問計劃申請、居住及是否涉及公屋戶籍的指定程序;屋邨辦事處則問租約、住戶變動與離港安排。記清每個答覆屬哪個部門,不能把社署准許某項福利當成房屋署已同意住所安排。若兩邊回覆需要互相提供文件,再請對方指出文件名稱與用途。
承諾搬遷前取得清楚指示
租出、交還、移除戶籍或由家人接續租約等問題各有條件,不可依親友經驗直接辦理。先保留現有租約和通知,問需要何時提交申請、可否先查詢及怎樣收到正式結果。不要先簽其他不可輕易撤回的安排,再以搬遷迫近要求部門追認。
確認後才更新生活清單
完成所需程序後,記正式生效日期、誰接收信件以及回港探訪的住宿安排。銀行、醫療和其他服務地址另作更新,避免以為改公屋資料便全政府同步。若原定離港日改變,重新通知涉及單位並保留紀錄,讓福利居住日曆與房屋申報能反映同一個真實安排。
常見問題
資料來源
以下為本文使用的官方資料。核對日期不代表官方條款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