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分清旅行與改變定居地

短期探親、住院或正式搬省的情況不同。整理原定居地、新省份、預計停留時間及原住所是否保留,向負責辦事處描述真實安排。不要只把新地址當一般通訊更新,因計劃與指定省份的居住要求有關;是否屬需批准的改變,應由社署按個案說明。

參考資料:[1] [2]

先查通知與批准程序

官方指明改變定居省份須先通知並獲批准,不能以搬後再說當作已完成程序。詢問需用甚麼表格、何時提交、哪些文件及怎樣確認已獲接納。家人若已訂車票或租約,應交代日期但不能當作催促自動批准的依據,必要時重新檢視搬遷進度。

參考資料:[1] [2]

核對居住與付款銜接

原計劃付款年度怎樣計算、新安排從何時適用、期間有哪些通知義務,都應逐項問清。保存原省份與新省份的實際居住日曆,不把兩地天數自行合併成已符合要求。若收到款項仍按舊安排發放,向辦事處查明,不以銀行照常入帳推定轉換已成功。

參考資料:[1] [2]

同時更新生活支援清單

新地點的醫療、交通、家人聯絡和銀行服務要另外確認;社署批准某項津貼安排不代表這些生活需要已處理。把每個單位需要更新的住址、電話與收件方式列出,避免通知信仍寄舊住所。完成搬遷後保留正式回覆,日後覆核時可以還原轉換的時間與依據。

參考資料:[1] [2]

常見問題

只是去另一省住兩星期也要轉計劃嗎?

先描述行程性質及日期,詢問對居住紀錄和通知有何要求。短期旅行與改定居地不能僅憑日數由網站替你判定。

參考資料:[1] [2]

兩省都住過,可把日數合計嗎?

不要自行合計為符合某計劃。每項安排有指定省份及年度條件,應把兩地日期分列,交由負責辦事處確認。

參考資料:[1] [2]

搬了才知道要批准怎樣辦?

盡快如實告知實際搬遷日期、所在省份及已收款情況,請社署指示補辦或後續處理,不能倒填日期或隱瞞行程。

參考資料:[1] [2]

資料來源

以下為本文使用的官方資料。核對日期不代表官方條款將維持不變。

  1. 社會福利署:廣東計劃:資格、居住與申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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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社會福利署:福建計劃:資格、居住與申請安排
    資料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