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生活困難寫成一件事

家訪前不必用專業詞彙形容長者,可記下最近實際發生的情況,例如覆診返家後誰協助整理用品、晚餐前哪段時間沒有家人。說清發生時間、頻率及需要多少人協助,比單說身體差或照顧辛苦更方便工作員了解需要。

參考資料:[1] [2]

邀請本人說出最想改善的部分

長者可能重視保留自己買餸的習慣,家人則先想到清潔。可以分別記下兩方意見,家訪時讓本人有時間表達,不必先把不同意見統一成家屬版本。服務評估應連同現有支援和生活選擇討論,家庭筆記不會自行決定評估結果。

例子:與其寫「媽媽甚麼都做不到」,可寫「本週三次晚飯前,需要女兒先把用品準備好才開始」。同時保留本人仍能自己完成的事,讓評估看見能力與需要。會後可用兩欄記「工作員已解釋」和「仍待答覆」,特別列明是否已提出正式申請;這能避免家庭把服務查詢、需求評估與獲批通知混成同一步。

參考資料:[1] [2]

準備相關資料但不過量複製

把現有服務、聯絡工作員、預約和已持有的相關文件放在容易取閱之處。事前問清單位希望看哪些資料及參與者,不要為方便而在家庭群組傳送所有證件;如有人不在場,亦可準備其可回覆的聯絡時段。

若長者與家人對情況描述不同,可各列實際例子給工作員了解,不需先爭出誰的說法正確。對於頻率不明的事情可寫仍需觀察,避免為了讓申請看似完整而填入猜測;真實但不完整的記錄仍可成為後續釐清的起點。

參考資料:[1] [2]

結束前確認下一步和未有答案的問題

家訪後記下誰負責補資料、是否需再評估、何時及怎樣查詢進度。家訪、統一評估、中央輪候登記與實際獲服務屬不同步驟,不能把一次會面視為服務已批。尚未解決的照顧時段應另外與工作員商討過渡安排。

  • 近期可觀察的生活例子
  • 長者最想保留或改善的習慣
  • 會後誰補資料及聯絡進度

參考資料:[1] [2]

常見問題

家訪時所有子女都要在場嗎?

先問單位希望哪些人參與,再安排熟悉日常的人協助,並讓長者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時間。

參考資料:[1] [2]

沒有完整文件可否先求助?

可以先向相關服務單位提出需要及查詢所需資料,不必因未整理齊而把困難一直擱置。

參考資料:[1] [2]

家訪後沒有服務日期代表甚麼?

需查清目前進行到哪一步,可能仍待評估、資料或編配;不要自行推定已獲服務或被拒。

參考資料:[1] [2]

資料來源

以下為本文使用的官方資料。核對日期不代表官方條款將維持不變。

  1. 社會福利署:家居為本長者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
    資料核對:
  2. 社會福利署:護老者支援
    資料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