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確認是遲到還是行程有變

人員未到時,查看已確認的日期、預計時段和取消訊息,再按單位提供的方法查詢。不要只憑過往習慣推定今天有安排,也不必先猜測原因;記下聯絡時間和答覆,讓家庭知道哪些資訊已確認、哪些仍待回覆。

參考資料:[1] [2]

把當日未完成工作列出

未到訪的影響可能是餐食、清潔或其他照顧協助,應逐項寫出,按時間先後安排家人或已確認的替補。電話問到會跟進不代表已有人出發,替補表仍需保留實際到場者和時間,避免家庭以為服務隊會處理而無人接手。

可保留一份當日事件頁:原定十時、十一時查詢、單位答覆待確認、家人十二時接手準備午餐。記錄不必猜測人員去向,但能讓單位了解延誤造成的實際缺口。若後來人員到場,而家人已完成原工作,應再確認當次改做甚麼及如何記費;避免兩邊各自做完整套,或未經同意便把多餘工作換成其他服務。

參考資料:[1] [2]

問清補做與費用如何處理

若單位提出改期,要核對新時段是否適合長者、原服務能否延後,以及取消或補做如何記錄。私人服務另需查看相關合約和收費約定,不自行假設一定退款或免費補鐘;有爭議時保留原預約和往來訊息供查詢。

家屬代做後也可記下額外所花時間,但把實際支出、照顧時間和期望補償分開。這些紀錄有助說明影響,並不自動構成退款或賠償權利;後續應依單位程序或合約提出具體查詢,保留對方正式回覆。

參考資料:[1] [2]

把重複出現的缺口帶到檢討

事件結束後記下實際到達與工作完成情況,並與單位討論延誤通知和後備聯絡是否需要修改。如果多次影響同一重要時段,應向工作員描述實際後果再檢視服務配合。本站方法是事件整理,並不判定單位是否違反任何法定責任。

  • 原已確認的日期及時段
  • 當日哪些工作仍待完成
  • 補做與費用答覆是否書面留存

參考資料:[1] [2]

常見問題

先等服務隊還是找替補?

按當日仍待完成的工作安排可行支援,同時查詢單位;未有明確到場答覆不等於已有人接手。

參考資料:[1] [2]

遲到能否自動要求免費補時?

需查看服務計劃、合約及單位答覆,不能把自己的期望直接當作已確認的補償規則。

參考資料:[1] [2]

反覆未到訪的紀錄要寫多細?

保存日期、原時段、實際回覆及對生活工作的影響,足以讓單位追查即可,毋須加入未證實推測。

參考資料:[1] [2]

資料來源

以下為本文使用的官方資料。核對日期不代表官方條款將維持不變。

  1. 社會福利署:家居為本長者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
    資料核對:
  2. 社會福利署:護老者支援
    資料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