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夫婦照顧需要不同,服務查詢怎樣分開整理?

先看重點
夫婦同住,未必需要同一種服務或相同時數。分別寫下各人的自理工作、外出安排、已有協助和最想改善的困難;一方較健壯亦不代表願意或有能力接手另一方所有照顧,應讓兩人各自表達,而非只由一位代答。
用兩欄記下兩位長者的日常
夫婦同住,未必需要同一種服務或相同時數。分別寫下各人的自理工作、外出安排、已有協助和最想改善的困難;一方較健壯亦不代表願意或有能力接手另一方所有照顧,應讓兩人各自表達,而非只由一位代答。
避免把共同生活費當共同服務資格
一起吃飯、共用家居,不等於所有服務可以用一份申請涵蓋。資助家居照顧會按需要及評估等安排,向工作員查詢時要說明兩人情況;同時問清哪些工作是共同家居支援,哪些需要按個人安排,避免日後重複或漏掉項目。
例如丈夫需要接送,妻子只希望有人協助部分家務,詢問單位時便應分兩欄列出,而非填「夫婦兩人都要照顧」。再加第三欄記共同事項,例如收餐門鐘由誰應門。若丈夫留院,原本順便完成的妻子家務是否仍有人做,也要另行確認。兩位長者的服務聯絡、預約和偏好可放同一資料夾,但頁面仍標明屬誰,避免將其中一人的專業指示或服務通知套用到另一人。家庭檢討時可讓兩位分別選一件最想改善的事情,先找可協調之處,再把需要評估的部分交工作員處理,不因同住而忽略個別差異。
檢視互相照顧是否可持續
記下配偶平日實際協助的時間、晚上是否經常被打斷及自己有沒有預約或休息需要。討論分工時可先找最吃力的一件事,而非要求兩人同步接受整套新服務;若配偶暫離,原本由其完成的工作要有明確替手。
把兩人的意願帶入檢討
服務開始後,分別問兩位長者哪些安排方便、哪些影響個人生活。家屬可將同一時段的衝突整理給單位,但不要因方便管理便要求兩人完全相同作息;若需要改變,確認哪位的服務及資料須更新,並記下回覆,讓各自的照顧計劃保持清楚。
- 兩人各自最需協助的工作
- 配偶正在承擔的無薪照顧
- 一方外出或留院時的替補
常見問題
資料來源
以下為本文使用的官方資料。核對日期不代表官方條款將維持不變。
- 社會福利署:家居為本長者社區照顧及支援服務
資料核對: - 社會福利署:護老者支援
資料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