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券混合家居與日間服務:組合價值、共同付款及自費怎樣比較?

先看重點
香港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容許長者同時使用日間護理中心服務及家居照顧服務。但制度容許混合,不等於每間認可單位均能提供任意組合;應先確認服務量及時段,再把組合價值、共同付款與額外自費分開比較。
先確認混合組合,不自行拆分券額
社區券設中心為本、家居為本及兩者混合的模式,中心為本可屬全日或部分時間。向認可單位查詢時,列明需要到中心的日子,以及上門服務要完成的工作,請對方逐項回答能否承接。
若涉及不同單位,先向認可單位及社區券辦事處核對如何組合和記帳。本次原文未交代跨單位拆分細則,不能把自行分配券額當成已確認安排。
參考資料:[1]
券面值不是固定天數或時數
2026-27年度社區券最低及最高面值分別為每月4,526元及10,824元,長者可按需要選擇兩者之間的任何面值購買服務組合。面值是組合的金額選擇範圍,不應自行換算成固定中心天數或上門時數。
要求報價寫明中心每月次數、全日或部分時間,以及家居工作的每次時長和次數。接送、膳食、用品是否包括也要確認;一般服務介紹不能代替個別組合的承諾。
參考資料:[1]
共同付款與另付費分欄
社署按長者及同住家人的收入進行經濟狀況審查,以釐定共同付款級別。長者須支付服務組合價值的5%、8%、12%、16%、25%或40%,其餘由政府支付。
因此,不能把整個組合價值當作家庭要付的金額,也不能自行套用最低比例。另設自費欄,逐項問清哪些費用不在組合內、是否必須購買及按甚麼單位計價;已包含在組合內的項目,不要再次加入比較總額。
參考資料:[1]
用空白價格框架比較兩個方案
以下為原創框架,假設同一長者、同一月份及共同付款比例不變:甲方案側重中心照顧;乙方案減少中心次數、增加家居協助。兩個方案能否落實,均待單位確認。
每案填入「中心次數及時段:__;家居工作及時數:__;組合價值V:__;已釐定比例r:__;經確認的另付費E:__」。確認E沒有重複計費後,以V×r+E比較家庭實付。
再列出各案仍未有人負責的工作。較便宜但留下接送或晚間照顧缺口,並非同等服務下的減價;亦不要假設少用一次中心服務,就可等量換成上門時數。
參考資料:[1]
常見問題
可否用資訊系統核對組合及使用紀錄?
官方列明,獲邀請參與計劃的合資格長者可透過長者服務券資訊系統確認服務組合、查閱使用狀況及下載每月服務時間表。尚未獲邀或未能使用系統者,可向認可單位或社區券辦事處查詢,不應假設已能使用個人化功能。
參考資料:[1]
臨時需要日間暫託,可直接算入混合組合嗎?
不能只按服務名稱推定。社署日間護理頁把全時間/部分時間服務與日間暫託分列申請途徑,日間暫託可直接向中心查詢及申請。是否納入擬用的社區券組合及如何計費,仍須另問。
參考資料:[2]
已有資助家居服務,可以直接加用社區券嗎?
社區券參加資格包括尚未接受任何院舍照顧服務或資助社區照顧服務。應先把現用服務的正式名稱交工作員核對銜接安排,不宜自行停用,也不能假設資助可直接疊加。
參考資料:[1]
資料來源
以下為本文使用的官方資料。核對日期不代表官方條款將維持不變。
- 社會福利署: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
資料核對: - 社會福利署: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
資料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