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訪先保留陪伴而非全面查核

時間有限,可讓長者先說想做或想談甚麼,再注意與原待辦有關的生活情景。家屬不必每次檢查所有用品和流程,也不以短時間觀察作健康診斷或院舍整體質素結論;真正需跟進的事用具體描述留下。

參考資料:[1] [2]

把看見與推測分開記

直接看到的時間、位置和事情可記,聽他人說的標來源,不清楚的留待查詢。照片如非必要不拍,亦避免其他院友和私人資料;本人不想分享的內容先尊重,家庭紀錄不是在多人群組公開所有生活細節的理由。

例子是衣物少了一件,可先問是否正在洗滌或被家人帶走,不立即把它寫成遺失事件。又如某天活動較少,查是否臨時安排再決定要問甚麼,不能從一個下午推斷全年服務。家庭可統一保留一份簡潔待辦,避免每位探訪者各自對同一事件加上猜測。本人如果只是想與家人聊天,亦可把行政查詢放到另一次電話處理,不讓關係只剩服務檢查。持續、準確而少量的觀察通常較容易接續跟進,並不需要每次累積大量影像或詳細日記。

參考資料:[1] [2]

回到原約定問有沒有落差

例如原先等待補送用品,這次可核對是否收到,然後更新待辦。若發現新問題,先問院舍具體安排和來源,不用當天印象自行推定原因;涉及專業或合約疑問,按合適渠道處理,家屬觀察只是查詢起點,不替代正式判斷。

參考資料:[1] [2]

探訪後指定下一個跟進者

三行紀錄可包含本人問題、已取得回覆、尚需誰處理,讓不在場家人也能認領行政工作。下次先看未解決項目,已完成的不反覆重問;長者對被記錄的感受亦可調整,工具應幫助照顧交流,不讓每次見面都像交報告。

  • 本人想分享及願意跟進的事
  • 目擊轉述和推測區分
  • 原待辦是否完成及下一主責

參考資料:[1] [2]

常見問題

探訪只待半小時也能記錄嗎?

可記與當時實際看見及待辦相關的事情,標明範圍,不把短暫觀察概括所有情況。

參考資料:[1] [2]

看到不明情況應立即下結論嗎?

先問具體安排與來源,分清已知和待核實,必要時循正式渠道查詢。

參考資料:[1] [2]

每次都要拍照證明探訪嗎?

不必,陪伴和少量事實紀錄已可有用,拍攝先看用途、本人同意與他人私隱。

參考資料:[1] [2]

資料來源

以下為本文使用的官方資料。核對日期不代表官方條款將維持不變。

  1. 社會福利署:社署長者資訊網:搜尋安老院與收費篩選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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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社會福利署:安老院發牌相關資料:牌照與規管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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