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分清地址與居住情況

短期住院、到家人家休養和長期離港涉及不同事實,不能只說不在家。列出原住所、目前所在位置、開始日期及預計安排,並記可收信和接電話的人。公共福利金有共同居住條件,海外或跨境安排須獨立核對;收到信件的地址並不自動等於符合居住規定。

參考資料:[1] [2]

健康資料只取辦理所需

可先列醫療機構、入院及出院日期,以及是否影響本人參與程序,問辦事處需要哪些證明。不要把病歷全部寄出來代替描述問題,也不要自行判定住院必然豁免所有條件。若需要醫療文件,按醫療機構與社署要求取得,費用和處理時間也應問清楚。

參考資料:[1] [2]

避免通知信無人處理

與長者商量誰代收信、怎樣轉交及哪些內容可以分享;官方聯絡電話需要更改時按指定程序更新。家人可做一頁待辦表,列通知日期、補件限期與本人需確認事項。收到不明來電時仍須獨立核實,不因已住院便讓任何自稱職員的人取得帳戶或驗證資料。

參考資料:[1] [2]

返家或安排延長都要回看

實際離開期間比原先長、改到另一機構或返港時間變動,應沿同一時間線更新並詢問通知需要。津貼收款與醫療減免或照顧服務是不同安排,若有生活困難可另請社工協助尋找入口。保存官方回覆與實際日期,日後覆核便能清楚說明整段情況。

參考資料:[1] [2]

常見問題

住院會自動停止所有津貼嗎?

不能一概而論。要看計劃、所在地及相關資格,應向負責辦事處交代事實並確認,不憑家人聽聞自行停辦。

參考資料:[1] [2]

子女可替我接所有個案電話嗎?

先取得本人同意並向辦事處問可接受的聯絡或授權方式。代接電話不等於可代作全部聲明或取得所有個案資料。

參考資料:[1] [2]

只有預計出院日應怎樣寫?

標明預計並保留原安排,實際出院後再更新。健康狀況改變而未能按時完成補件,應及早向辦事處說明和查詢。

參考資料:[1] [2]

資料來源

以下為本文使用的官方資料。核對日期不代表官方條款將維持不變。

  1. 社會福利署:公共福利金計劃:共同居港與領款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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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社會福利署:公共福利金申請辦法及津貼發放
    資料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