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按揭會影響長生津嗎?分清每月款項、儲蓄與自住物業

先看重點
以自住物業作抵押的安老按揭,每月所得款項不納入長生津入息,但未動用而累積為儲蓄或現金的部分會計入資產。因此,做了安老按揭不等於必然失去津貼,也不等於往後款項和物業一概獲豁免;一筆過提款或搬離自住物業,須另行核對。
一、同樣叫「年金」,先辨認是貸款還是保險
按證公司的安老按揭容許借款人每月收取定額年金,亦可申請一筆過貸款。這裏的「年金」是貸款收款安排,不應只憑名稱套用保險年金的審查方法。
社署把年金計劃所得的固定年金納入每月入息。與自住物業安老按揭每月款項的處理相比,關鍵是款項所屬計劃,不是入帳是否定期。查詢時應寫明產品全名及抵押物業用途。
二、收入不計,不代表留下的現金也不計
可用「本期收到、已用於開支、期末留下」的原創記帳框架,分清現金流與審查資產;這不是社署指定表格。
假設每月收到貸款款項5,000元,其中3,000元用於生活,2,000元留下;連續六個月如此,假設沒有利息或其他變動,便新增12,000元儲蓄。這只是算術示例,並非官方貸款報價,也不能據此判定津貼資格。
核對時要把留下的款項放回整體資產,而非只看今個月的收款。原有存款與其他須申報資產仍要一起整理,不宜把新存款另貼「貸款」標籤後便略去。
參考資料:[2]
三、物業獲准出租,不等於福利豁免延續
社署只把一項作為香港主要居所的住宅物業及自用車位視作可豁免資產的自住物業。物業曾經自住,與申報時仍否屬主要居所,是不同問題。
安老按揭在特定情況下可申請出租抵押物業,但貸款機構准許出租,不代表社署也繼續按自住物業處理。
社署把收租或分租所得淨收益計入入息,非自住物業亦計入資產。若準備入住院舍、搬到子女家或出租,應把實際居住與出租安排交社署核對;本次原文未足以判定所有暫離住所個案。
四、一筆過貸款,不能直接照搬每月款項規則
社署詳細規則明確提及的是安老按揭「每月」款項;本次提供原文沒有清楚交代一筆過貸款的完整處理。因此,不應自行承諾一筆過款項也全部豁免。
如打算提款支付裝修或照顧費,宜列出預計提款日、用途、付款日及付款前會留下的餘額,分別詢問入息與資產如何處理。按證公司的產品條款與社署的福利審查,應分開取得答案。
常見問題
太太未申請長生津,只需申報我的貸款和儲蓄嗎?
已婚申請人即使配偶未達申請年齡,也須填報配偶的個人、入息及資產資料。整理安老按揭留下的儲蓄時,不宜只列借款人的銀行餘額。
參考資料:[2]
把留下的貸款款項提款放在家中,是否不再算資產?
手上現金仍計入資產。款項由銀行轉為家中現金,只改變存放方式,不能因此從申報資料刪去。
參考資料:[2]
安老按揭貸款結欠增加,是否可自行扣減申報資產?
本次原文未提供把安老按揭結欠直接抵銷長生津資產的計算規則,不宜自行相減。可另列貸款結欠與資產資料,請社署確認適用處理,勿把家庭淨資產算法當成福利審查公式。
參考資料:[2]
資料來源
以下為本文使用的官方資料。核對日期不代表官方條款將維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