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畫成員資源圖,不先加總津貼

以下是原創盤點框架:橫向設「本人」「配偶」「受照顧父/母」欄;若父母均需照顧,父母再各自分欄。縱向列現有收入、銀行及退休資產、已批現金津貼、正在使用的照顧服務,以及待核實支援。

每項資源記清收款人或服務使用者、實際用途及是否已確認。例如你代父親付服務費,應在父親欄記服務,在本人欄記付款承擔,而非把服務資助寫成自己的收入。這張圖用來辨認責任,不是福利資格驗算表。

本人搬走居住,配偶資料仍要怎樣處理?

長生津的已婚申請人須填報配偶的個人資料及經濟狀況。假設你已婚,只是搬去父母家照顧,整理資料時不要自行把自己改列為單身申請人;若婚姻或居住情況有特殊安排,應交代實況,由社署確認適用處理。

你的退休金、配偶的收入與父母的收款先各自列出,再按所查計劃取用資料。父母若另有配偶,也不能因這張家庭表只列受照顧者,便漏掉其申請所需的配偶資料。

參考資料:[1]

搬入父母家,社區券要另看同住收入

社區券的共同付款級別,按長者及同住家人的收入進行經濟狀況審查。因此,搬入前後要分別畫出「誰同住、誰有收入」,向社區券辦事處查清你的入住如何影響父母個案,不能直接沿用長生津的資料範圍。

社區券容許長者同時使用日間護理中心服務及家居照顧服務。盤點時可另列哪些照顧工作希望由服務承接,再查實際組合與家庭自付額;不要把券面值當作可供全家自由支用的現金,也不要假定搬入就會令共同付款增加或減少。

參考資料:[3]

照顧者本人也有需要,與父母服務分開查

社署列有「為低收入家庭護老者提供生活津貼計劃」,但本次提供的支援總覽未載完整資格及經濟審查細則。因此只能把它放在本人欄的「待查支援」,不能因已退休、無薪照顧或父母領津貼,就預計自己必定獲批。

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及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單位均有提供不同類型的護老者支援服務。查詢時分開說明父母需要甚麼照顧,以及你需要哪些技巧、諮詢或支援,避免只處理父母服務而忽略自己的負荷。

參考資料:[2]

常見問題

我每月給父母生活費,長生津會如何處理?

長生津不把家人金錢援助計作入息,但未動用而累積成儲蓄或現金的部分會計作資產。故此應分開記錄給款、使用及結餘,不能把「不計入息」理解為永不影響審查。

參考資料:[1]

父母未用社區券,可以因我搬入而直接申請嗎?

不能只憑搬家決定申請路徑。官方列明統一評估、中央輪候冊及尚未接受指定服務等參加條件,並由社署按申請日期次序邀請合資格長者;應先核對父母現有評估及服務狀態。

參考資料:[3]

搬去照顧父母後,自己的退休盤點可否只看生活費?

不宜。投委會退休準備清單亦涵蓋資產、未償還債務、應急錢及保險。可把原居所仍須支付的責任留在本人或配偶欄,避免誤以為搬走後所有住房與保障開支都消失。

參考資料:[4]

資料來源

以下為本文使用的官方資料。核對日期不代表官方條款將維持不變。

  1. 社會福利署:長者生活津貼:資格、入息及資產處理
    資料核對:
  2. 社會福利署:護老者支援
    資料核對:
  3. 社會福利署: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
    資料核對:
  4. 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退休準備清單:收支、資產與保障
    資料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