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資格核對

若已離職但仍未符合提取條件,強積金帳面上再多也不能自動支付眼前帳單。過渡方案必須由真正可動用的資源支持。

離職日期、最後一筆薪金入帳日,以及強積金適用提取條件,是三個不同問題。先向積金局及受託人核對自己符合哪項條件、所需文件和處理方式,不應因已停止上班就預設可以立即提取。尚未確認的款項先排除在可用現金之外,另看過渡月份的生活費從何處支付。

參考資料:[1] [2] [3] [4]

逐月收支差額

過渡期清單的重點是時間資格與財務需要分開。

把過渡期按月份列出基本開支、保費和其他已承諾付款,再對照銀行中可動用的資金。若包含定期存款,按到期安排與實際條款核對,不要把尚未能使用的款項提前填入。只有書面已確認的收款才列為確定收入,估計可能收到的款項另放備註。

參考資料:[1] [2] [3] [4]

尚未確認收入表

某筆資產日後可用,不代表可支付現在帳單;同樣,自己打算不再工作,也不自動證明符合法定提取條件。可以先畫薪金終止至已確認資金可用的逐月線,把期間內所有必要付款放上去,對未完成申請另設後備版本。

如過渡期出現缺口,可先檢視可延後的非必要購置、仍可維持的工作收入或原有現金安排,分別列明限制。不要為趕某個離職日,把不符合條件的強積金提取當作補救。向機構查詢後更新時間表,也保留處理比預計較慢時的付款方案,減少依賴單一入帳日期。

參考資料:[1] [2] [3] [4]

執行時別漏掉的細節

過渡表需保留已知年度帳單,不只把平月缺口乘月份。若某張保費剛好落在無薪階段,單一月度平均可能掩蓋高峰;將它放在實際月份,才知道在退休資產可動用之前要備哪筆現金。

  • 資金何時才能用:查閱官方資格核對。
  • 過渡缺口怎樣算:保留逐月收支差額。
  • 未確定收入如何放:完成尚未確認收入表。

參考資料:[1] [2] [3] [4]

常見問題

已提交提取申請,就可以視為過渡期完結嗎?

未必。資格、處理及實際入帳仍需確認;生活費應按真正可動用的款項編排。

參考資料:[1] [2] [3] [4]

過渡缺口怎樣算?

逐月列生活費與已確認收入,累計尚欠的現金。

參考資料:[1] [2] [3] [4]

未確定收入如何放?

兼職及未獲確認的款項另列,不先填補基本缺口。

參考資料:[1] [2] [3] [4]

資料來源

以下為本文使用的官方資料。核對日期不代表官方條款將維持不變。

  1. 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退休準備清單:收支、資產與保障
    資料核對:
  2. 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退休財務規劃:長壽、通脹與醫療
    資料核對:
  3.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65 歲處理強積金:三種選擇
    資料核對:
  4.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65 歲前提取強積金:特定理由
    資料核對: